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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宁波市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规划(2023—2030年)》 通过专家评审
发布日期:
2023-05-08 点击次数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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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月5日,受生态环境部委托,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在宁波组织召开了《宁波市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规划(2023—2030年)》(以下简称《规划》)评审会,由宁波市环科院负责编制的《规划》顺利通过专家评审。
会上,宁波市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、副局长翁劲草介绍了《规划》编制的背景情况,我院汇报了《规划》编制思路和主要内容,6位特邀专家分别进行了点评,认为《规划》分析了宁波市生态文明建设的基础、存在问题与战略机遇,提出了生态文明建设的目标,明确了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,对宁波市创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具有较好的指导作用。与会专家一致同意《宁波市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规划(2023—2030年)》通过评审。
最后,市政府副秘书长尤武卫就进一步做好《规划》和创建工作提出明确要求。一是坚持示范引领,以更高站位认识生态创建,以此次《规划》评审为契机,聚集有利条件、聚焦重点任务、聚合各方力量,加快实现省级创建全覆盖,并向全域国家级创建迈进;二是坚持问题导向,以更高质量完善创建规划,认真领会、充分采纳各位领导、专家的意见建议,找准示范定位,强化多规融合,突出地域特色和创新特点,加快修改完善《规划》文本;三是坚持系统施策,以更大力度落实创建任务,在后续《规划》实施过程中,进一步强化系统思维、细化分解任务、压实各方责任,扎实推进《规划》明确的各项任务措施的落地见效和持续深化,并以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为载体,整体推动全域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,持续提升我市生态文明建设水平。